(—)適用范圍
因為藥酒具有“藥食同用”的特點,因此藥酒的適用范圍日益廣泛。概而言之,主要適用于:
I.能治療。藥酒能治療之疾病甚多,凡內科、、、骨傷科、外科、皮膚科、眼科和科為各科190多種常見多發病和部分疑難病癥均可療之,無論急性疾病,還是慢性疾病均適用,而且療效顯著。
2.能預防疾病。由于藥酒有補益健身之功,能增強人體的負疫功能和抗病能力,防止病邪對人體的侵害,故能預防疾病而免于發病。
3,能美容潤膚,保護人體的外在美觀。
4.能養生,益壽延年。堅持服用保健藥酒,能保持人的旺盛精力,延長人的壽命,使之達到最高極限。對年老體弱者尤為適用。
5.能作病后調養和輔助治療,促進病體早日康復。
(二)藥酒禁忌
藥酒不是萬能療法,既有它的適用范圍,自有它的禁忌一面。 古謂:“水能載舟、亦能復舟”。酒和藥酒與健康的關系,正如古訓 這一哲理。適用的飲之則受益,反之則受害,適量飲用者受益,過量飲用者則受害。因此應當切記。
酒本身就是藥,也可以治病,與藥同用,藥借酒勢,酒助藥力, 其效尤著,而且使適用范圍不斷擴大。因為藥酒既有防病治病之效,又有養生保健、延年益壽之功,因而深受民眾歡迎。我國目前 飲酒者約1.1億人,每年釀酒用糧食約125億公斤,可謂飲酒大國。但如果不宜飲用或飲用不當,也會適得其反。因此有節制地飲酒和注意飲用酒和藥酒的各種禁忌則尤為重要。
1.飲用不宜過多,要少飲。凡服用藥酒或飲用酒,要根據人的 耐受力,要合理、適宜,不可多飲濫服,以免引起頭暈、嘔吐、心悸等不良反應。即使是補性藥酒也不宜多服,如多服了含人參的補酒,可造成胸腹脹悶、不思飲食;多服了含鹿茸的補酒則可引起發熱、煩躁、甚至鼻衄(即)等癥狀。
2.不宜飲酒的人,不能飲。凡是藥酒或飲用酒,不是任何人都適用的,不適用的,就要禁飲。如孕婦、乳母和兒童等人就不宜飲用藥酒,也不宜飲用飲用酒。年老體弱者,因新陳代謝功能相對緩慢,飲用藥酒也應當減量,不宜多飲。
3.要根據病情選用藥酒,不能亂飲。每一種藥酒,都有適應范圍,不能見藥酒就飲。如遇有、發熱、嘔吐、等病癥的人,要選用適應藥酒,不宜飲用滋補類藥酒。
4.不宜飲酒的病癥,不能飲酒。對于慢性腎炎。慢性腎功能不全、慢性結和、、消化系統潰瘍、浸潤性或空洞型、、心臟功能不全、等患者來說,禁飲酒,即使藥酒也是不適宜的,以免加重病情。不過,也不是絕對的,有的病癥服用針對性的低度藥酒,不僅無礙,反而有益。但也應當慎用。此外,對酒的人或某些皮膚病患者也要禁用或慎用藥酒。
5外用藥酒,不能內服。凡規定外用的藥酒,則禁內服。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