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與緬甸、老撾、越南三國接壤,全省8個邊境州市的25個縣(市)屬于邊境縣,有20個國家級口岸,90余條邊境通道和110余個邊民互市點,邊境貿易地理條件十分優越。隨著邊境貿易的發展,大量泰國、緬甸等地的水果、食品逐漸擺上了國人的餐桌,然而與這些食品一同以邊民互市的形式傳入境內的,還有為數不少的藥品。因為邊民互市的特殊性,這些藥品逃過了海關及進出口檢驗檢疫的關卡,堂而皇之的與食品一同登上了貨架。然而由于缺乏合法的“身份”和必要的監管,這些藥品質量良莠不齊,甚至還有不少“冒牌貨”充斥其中,對消費者健康存在著嚴重的威脅。
外來藥品難辨真假
今年9月,王小姐在昆明南屏街附近的一處泰國、越南商品展銷點購買了一瓶治療風濕疼痛的“白虎活絡膏”,藥品說明書上用中文標注著藥品功能、用法及注意事項,然而并未顯示藥品產地及保質期限。在使用該藥品時,王小姐發現這瓶“白虎活絡膏”與她以往購買的產品在氣味與色澤上略有不同,涂搽后有類似皮膚過敏的癥狀。王小姐再次來到展銷點時,商家很爽快的答應了王小姐的退貨請求,并解釋說,產品的不同性狀是因為“產自不同的生產廠家”。由于無法查詢藥品批號,更無從辨別真假,王小姐只能就此作罷。然而此次購買外來藥品的經歷卻在王小姐心中留下了疑問,如果買到假藥,對患者來說豈不是雪上加霜,如果因此延誤病情對患者造成了傷害,責任又該由誰來承擔?
商家稱無需藥品銷售資質
在昆明市多家從事東盟特產經銷的商家處記者了解到,食品銷售中“混搭”藥品,已經成為行業“潛規則”,這些藥品的治療范圍包括頭痛、感冒、風濕、胃病等多種疾病。在很多展會、展銷點銷售東盟特產的商家,并不具備《藥品經營許可證》。而由于沒有相關資質,經銷商在參加各種展銷時,往往在經營范圍中只籠統的標注“泰國、越南、緬甸等國特產”。在西雙版納進出口商會的一家會員商行,一位姓顏的主管告訴記者,售賣泰國等地藥品并不需要辦理特別的手續,“去工商部門辦個營業執照就可以賣了。”而對于記者“售賣藥品是否屬于超范圍經營”、“是否會被相關部門查處”的詢問,該主管并未作答。那么是否真的如該主管所言,售賣外來藥品不需要相關資質,僅有營業執照就足夠了呢?
多以邊民互市方式入境
根據《藥品進口管理辦法》,進口藥品必須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者《醫藥產品注冊證》),或者《進口藥品批件》后,方可辦理進口備案和口岸檢驗手續。然而上述藥品是如何進入我省境內并且逃過了相關部門的審查呢?
據了解,云南的進出口企業在云南省進出口檢驗檢疫局均有備案,有衛生注冊登記的企業進口藥品的批次、數量在檢驗檢疫局亦有登記,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也會經常性的對這些批次的藥品進行檢查。云南省進出口檢驗檢疫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因為獨特的地理位置,這些藥品大多是以邊民互市的方式進入我國境內的,因此其進口數量等信息在檢驗檢疫局無從查證。
記者從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國進口的藥品一般是國內不能自主生產的抗生素或含有激素類的藥品,及治療癌癥等疾病的藥品。上述藥品生產成本很低,且主治范圍都屬于風濕、頭痛等常見類疾病,國內可以自主生產,并且能夠滿足患者需求,因此我國不會進口此類藥品,此類藥品也無法取得合法的《進口藥品注冊證》。
藥監部門:一律以假藥論處
昆明市食品藥品稽查隊負責人告訴記者,沒有《進口藥品注冊證》的藥物,藥監部門一律以假藥論處。稽查隊根據群眾舉報和日常巡查,對上述藥品銷售點進行過查處和取締,然而收效甚微。該負責人介紹,對于上述藥品的查處,一般是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藥品貨值2至5倍的罰款,然而商家銷售量普遍較小,貨值并不高;其次由云南前往東南亞國家旅游費用相對較低,一些游客在異地使用過上述藥品并產生良好療效后,會向朋友推薦,因此上述藥品在國內有一定市場需求;再者由于上述藥品普遍在各類展會上銷售,流動性很強。這些因素都增加了藥監部門對外來非法藥品的查處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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