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感疼痛的患者,決不要輕易用藥,以免掩蓋病情,耽誤治療。
(2)無論何種疾病引起的疼痛,均須先找出病因,進行對癥治療。為減輕疼痛所帶來的不適,在不影響對癥治療的同時,可選用抗炎鎮痛藥,尤其是非處方藥。
(3)對于止痛,用非處方藥不宜超過5天,如癥狀仍不緩解,建議患者去醫院就醫。
(4)阿司匹林、布洛芬對于妊娠及哺乳期婦女應禁用。
(5)老年人、腎功能不全、高血壓、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潰瘍以及出血性疾病患者慎用解熱鎮痛類藥品。
(6)服用解熱鎮痛藥品期間禁止飲酒,特別是服用對乙酰氨基酚時。
(7)不要同時服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解熱鎮痛藥。
(8)應用外用制劑的解熱鎮痛藥時應注意:按說明書規定劑量使用,避免長期大面積使用;在破損皮膚或感染性創口上禁用;肝腎功能不良患者以及妊娠、哺乳期婦女使用前請咨詢醫師或藥
師。
合理配伍用好五種常用鎮痛藥
鎮痛藥種類很多,但臨床常用的主要有五種:嗎啡、鎮痛新、杜冷丁、芬太尼、顱痛定。對一般性疼痛單用一種鎮痛藥即可止痛,但對劇烈疼痛的病人,就需要與相關藥物配伍應用,以增強鎮痛作用。
(一)嗎啡:本品具有鎮痛、鎮靜作用,且鎮痛范圍廣,對各種疼痛均有效,特別是對持續性慢性鈍痛的止痛效力大于間斷性銳痛;對嚴重的腎絞痛、膽絞痛也可緩解。但因嗎啡能提高胃腸道和泌尿道平滑肌及括約肌張力,故用于內臟絞痛(膽、腎絞痛)時必須與解痙藥阿托品等合用,這不僅可避免單用嗎啡所致的膽腎痙攣的副作用,而且阿托品還可拮抗嗎啡的呼吸抑制作用。單用嗎啡達不到滿意的止痛效果時,可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如苯乙肼、異唑肼)合用,增強嗎啡的止痛效果,合用時應注意減量。
(二)鎮痛新:本品適用于各種慢性疼痛和劇烈疼痛,如燒傷、創傷、術后疼痛等。但本品的鎮痛效力僅為嗎啡的1/3,故臨床應用本品止痛時常與安定(鎮靜藥)合用,可提高止痛效果。
(三)杜冷丁:本品用于各種劇烈疼痛、如外傷性疼痛、手術后痛、燒傷痛、內臟絞痛、晚期癌痛等。本品止痛作用雖比嗎啡弱,但由于成癮性比嗎啡輕,故在臨床鎮痛方面幾乎已經取代嗎
啡。而且,與氯丙嗪合并應用,可助杜冷丁“一臂之力”,提高鎮痛鎮靜效果。
(四)芬太尼:本品適用于各種劇烈疼痛,如術前、術中、術后或其它情況的止痛;亦可用于五官科、眼科、神經外科、婦科、泌尿科等疾病引發的疼痛。本品鎮痛作用強,顯效快,但維持時間短。有報道稱,本品的鎮痛作用較嗎啡強100倍(0.1毫克芬太尼的鎮痛效果約與10毫克嗎啡或75毫克杜冷丁相當),一次肌注0.1毫克,15分鐘生效,維持1—2小時。由于本品鎮痛作用強,一般單獨使用即達到止痛效果。若遇到一些疼痛劇烈的患者單用本品未達到完全止痛,可與氟哌啶(強力安定劑)合用,能增強止痛效果,使患者處于深度止痛狀態。
(五)顱痛定:本品具有鎮痛、鎮靜及催眠作用,鎮痛作用較杜冷丁弱,但本品對慢性持續性痛及內臟鈍痛的效果較好;對急性鈍痛(如術后痛、創傷性痛)、癌癥晚期的止痛效果較差。本品適用于胃腸道和肝膽系統疾病引起的鈍痛、一般性頭痛以及腦震蕩后頭痛等。為提高本品的鎮痛作用可與魯米那或利眠寧(鎮靜劑)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