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藥,就是醫學上所稱的鎮靜催眠藥。這類藥物對失眠的治療效果因人而異。因此,選對藥物非常重要。
有些病人服用某種鎮靜催眠藥,初始效果良好,可過一段時間后,效果下降甚至消失,例如上面提到的劉女士。
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有以下原因:
1.合并了其他疾病,如抑郁障礙或焦慮障礙,可引起夜間覺醒、早醒、入睡困難等繼發性失眠癥狀;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綜合征(OSAHS),可出現夜間憋醒、呼吸不暢,醒后難以再入睡,入睡后易醒,白天疲勞困倦等癥狀。
2.長期失眠可導致體質下降,出現內分泌失調、機體功能受損等,使病人容易罹患各種軀體疾病。紊亂的睡眠更會加重原有的軀體疾病,并互為因果,惡性循環。
3.長期服用某種鎮靜催眠藥,尤其是苯二氮革類藥物(如安定),在服藥不規范的情況下,可能會對該藥形成耐受。
半夜醒來.安眠藥怎么吃
如果是出現了藥物耐受,則可采取以下方法進行調整:
換藥在醫生指導下,換用另一種合適的藥物。
追加安眠藥 這種解決辦法只適用于服短效藥物(如唑吡坦、扎來普隆)的情況。
這是因為一些長效藥(如安定)的半衰期較長,如果追加用量,那么早晨很可能因藥物尚未在體內代謝完,而起不了床。即使是短效藥,也要注意追加用藥的時間。例如,唑吡坦在體內的半衰期為1.5-4.5小時,代謝緩慢者需4.5小時,藥效才會過去。如果病人第二天早上7點要起床上班,那么凌晨兩點半后,最好不要追加用量,道理同前。
因此,病人出現夜間覺醒,難以再入睡時,如果考慮追加藥物,務必向醫生詢問清楚所服藥物的半衰期,看看是否可以追加,適合在什么鐘點之前追加。
睡前藥物加量 如果原來服用的藥物劑量較低,可在睡前服藥時加大劑量。如果原來服用的劑量已達到藥物的最高安全劑量,則不贊成加藥。
加用另一種藥物 加用哪一種,何時加用,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