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体检的人选
根据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2017年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
报考随军家属岗位,选择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职位的人员参加体检,并请在体检前及时与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75—2582297。
二、体检
?。ㄒ唬┨寮焓奔浒才牛?017年8月3日。进入体检人选的考生,请于8月3日上午8:00前到玉林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报到。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检和招聘资格处理,不再另行组织体检。
(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考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组织实施。
对《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ㄈ┎渭犹寮斓目忌胄矸葜?、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进行验证,并携带1张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
?。ㄋ模┨寮旆延糜煽忌岳恚ㄔな?00元)。
三、考察
?。ㄒ唬┙肟疾斓娜搜。航胩寮斓娜搜≈校寮旌细竦娜嗽?。
?。ǘ┒钥疾烊搜〗斜甲矢窀瓷?。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与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审结果。
(四)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请考察人选注意保持通讯畅通??疾烊搜〉牧档缁昂屯ㄑ兜刂啡缬懈谋?,请及时告知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联系电话: 0775—2582297)。
四、其他注意事项
?。ㄒ唬┨寮烨叭炷?,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上午须空腹,空腹检查项目:抽血检查、B超检查、尿常规。
(二)妇女检查注意事项: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女士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及尿常规检查。
(三)体检的其他需要注意事项,待体检人员集中后再行宣布。
原标题:2017年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附件:
原标题:2017年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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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公安局
2017年7月28日